「汽(機)車新領牌照登記書」遺失,如何申請補發? 一、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,代辦人身分證。 二、規費:新臺幣15元。
汽機車所有人(車主)死亡,如何辦理繼承 | www.taipeinotary.com |
公路總局-機車過戶 – thb | www.thb.gov.tw |
交通部公路總局-全球資訊網 | cyi2.thb.gov.tw |
根據最夯流行內容推薦給您|意見回饋
一.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遺失~無法辦理車輛過戶手續. 不需回車籍地監理單位申請補發. 請攜帶 車主:雙證件 行照 印章 補發牌照登記書(車主聯)15元 行照:200元 可於辦理過戶時一併辦理補發手續再過戶. 因為車籍原始資料必須隨新車主資料作異動更改.
注意事項: 行照遺失,可同時 申請補發 (若同時補發行車執照,請加附有效之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證(有效期間須滿30日以上),但汽車如逾行照上指定檢驗日者,須俟檢驗合格後並結清所有積欠之牌照稅、燃料費、違規罰鍰彼始可補發)。. 於經濟部完成全面核發商業登記抄本前,公司、行號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登記,得以繳驗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或影本,並檢附最近1期之
應備證件:.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(若遺失可於現場補發)。. 買賣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 (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) (個人名義: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者,應繳驗雙證件, 請詳閱注意事項;公司行號名義: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準登記之公文 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)。. 行車執照。. 新車主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(有效期間應
5.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(機車免)(若遺失可於現場補發)。 (二)辦理地點: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或以通信方式辦理。 (三)注意事項: 1.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另繳驗該公司、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。
行照遺失需補發行照? 領牌登記書? 到底怎麼申請呢!! 至監理站補發行照 1.車主身分證正本(個人名義);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準登記之公文(公司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核發之登記證明書(公司行號名義)。 2.強制汽、機車責任保險證(有效期間應該30日
注意事項 : 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照遺失,可同時辦理補發。設定動產擔保者申請補發車籍原始資料,應有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。 若同時辦理補發汽車行照且逾行照上指定檢驗日者請先驗車,檢驗時請向本處或北區分處辦理,但大貨車、大客車等大型車輛則請至北區分處檢驗。
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照遺失,可同時辦理補發手續。 行照規費:汽車200元,機車150元, 拖車使用證200元。但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在一個月內者,應同時徵收二年一期之燃料費。 汽車新領牌照後,三個工作日內不受理過戶登記。
新領牌照登記書(車籍登記臺北市之機汽車可免附) 毀損的舊行照(遺失者免附) 附註:汽車行照超過定檢日,要辦理補發時,記得要先到監理站以「新領牌照登記書」進行驗車喔!!! 《辦理規費》 汽車行照費為200元 機車行照費為150元
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遺失~無法辦理車輛過戶手續. 不需回車籍地監理單位申請補發. 請攜帶 車主:雙證件 行照 印章 補發牌照登記書(車主聯)15元 行照:200元 可於辦理過戶時一併辦理補發手續再過戶. 因為車籍原始資料必須隨新車主資料作異動更改.
PDF 檔案
十六、汽、機車號牌遺失或 損壞換牌 一、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行號證明文件或機關證明文件或執 行業務者證明文件。二、印章。三、汽、機車行車執照正本。四、原領之汽、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(車主聯)(自
4.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正本(機車過戶免附)。 5.行車執照正本。 6.辦理時有效期間超過30日以上之新車主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正本。 二、 規費:汽車行車執照費新臺幣200元,機車行車執照費
- 臺北市區監理所
- 證件遺失處理分享
- 車貸問題:萬一車牌或車子遺失怎麼辦?
- 辦理汽、機車各項登記應備證件一覽表
- 車牌遺失怎麼辦 常見問題
- 過戶、拒不過戶註銷牌照登記
新領牌照登記書(車籍登記臺北市之機汽車可免附) 毀損的舊行照(遺失者免附) 附註:汽車行照超過定檢日,要辦理補發時,記得要先到監理站以「新領牌照登記書」進行驗車喔!!! 《辦理規費》 汽車行照費為200元 機車行照費為150元
A.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。B.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(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)。C.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(個人名義);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準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(公司行號名義)。
請您來電客服0800-011-711通知我們。如果車牌遺失,請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後再通知我們,我們會立刻寄給您相關文件,供您向監理機關辦理換(補)發牌照手續,並請您在辦妥手續後,將新領牌照登記書寄給我們。
PDF 檔案
新領牌照登記 過戶登記 車身式樣變更登記 車主名稱地址變更登記 車輛停駛期間最長以1年為限,期限屆滿未申請復駛者,依規定註銷牌照。 7. 號牌遺失應檢附警察機關報案證明辦妥遺損換牌後再辦理停駛登記。 8. 停駛期間逾三個月或已
注意事項 : 新領牌照登記書或行照遺失,可同時辦理補發。 設定動產擔保者申請補發車籍原始資料,應有債權人同意證明文件。 若同時辦理補發汽車行照且逾行照上指定檢驗日者請先驗車,檢驗時請向本處或北區分處辦理,但大貨車,大客車等大型車輛則請至北區分處檢驗。
新領汽車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。. 催辦過戶之報紙 (登報證明)或郵局存證信函。. 讓渡書及新車主資料 (姓名、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、地址)。. 汽車機車拒不過戶辦理註銷辦理地點. 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車輛異動窗口辦理。. 作業流程:服務臺取號碼單→依電腦